45个部门单位议“诚信” 陕公布“老赖”15815例

21.11.2015  10:29

  失信上黑名单将寸步难行

  通过信息共享和新开发软件的应用,今后,被列入正式“老赖”名单之列的人,将被执行任职限制,禁止在企业注册时担任法人、不允许参与招投标……而随着全省信用信息平台的搭建,以及多部门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无论个人、单位还是其他社会组织,都将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昨日,我省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涉及的45个部门、单位首次碰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

  目前进展已公布“老赖”15815例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制度,我省在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开设专门板块,开始陆续发布“老赖”名单。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法院共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信息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5815例,其中自然人12529例、法人或其他组织3286例。”省高院副院长张其富介绍,曝光后,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因无法乘坐飞机、列车,无法贷款、招投标,生意伙伴不愿意与其交易等原因,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了义务。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刘建生介绍,几天前,省工商局在与省高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享应用系统、改造工商登记系统基础上,开始对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启动任职限制,“我们将这部分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锁定,通过网络都能看见,他们不能担任任何企业法人代表、没有签字资格等。

  现存问题失信成本过低缺少联动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晓燕指出,我省诚信建设已从打基础阶段步入到应用提升的新阶段,联合奖惩机制亟需“破题”。

  尤其是在制度机制完善方面,我省在诚信制度制定中还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大量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导致失信活动一再发生,搞乱了社会信用道德的评价标准。而在失信惩戒联动上,总体上没有形成联动态势,还处于部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状态。

  “如税务部门对偷漏税的企业和个人都会进行公布,但公布的范围往往局限于纳税大厅或很小的区域,公共知晓率也不高,如工商部门对登记注册的企业进行了信用分类监管,但仅限于内部使用,没有向全省联合征信平台报送共享,限制了联合惩戒。”龚晓燕说。

  解决办法年底前出台 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定

  会上公布了明年诚信建设重点推动的10项工作,要求拓展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范围,尽快出台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和政府管理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及《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办法》等。

  联席会议向各参会单位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几个诚信建设关键环节推进的时间表。

  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力争在年内制定出台本部门、本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的具体实施方案,实现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向市、县延伸,实现企业及其他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共享。

  力争在年底前后制定出台《陕西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规定》,率先启动个人基本信息和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逐步将公民个人违法违纪、不讲信用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