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

22.10.2015  10:41

  日前,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同比名义增长(不扣除价格因素)10.1%,增速在全国31省份中居第7,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

  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前三季度我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073元,同比增长8.2%,低于全国2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一般低于平均数,更加接近中等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城乡看,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53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8位,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9元,同比名义增长8.6%,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1位,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国第15位,较去年同期提升一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位次稳定。

  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07元,同比增长7.1%;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2.6%。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最快,增幅达到19.2%,由此可见,居民生活消费更加注重自身的健康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