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项措施鼓励产学研合作

26.11.2015  19:46

  去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队赴利比里亚执行抗击埃博拉疫情,在专机上就搭载着两台关键医疗辅助设备——V300型投影式红外血管显像仪。这两台仪器是全球首创的、可同时识别血管位置和深度的“扎针神器”。不过,它并不是出自“名门”,而是一家名不见经传且尚在“孵化”的小微企业——中科微光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

  在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的大院里,类似“中科微光”这样小而专、小而精的创新企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巨人”群体。日前,省科技厅出台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十项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推广中科院西安光机所产学研合作转化成果的新模式。

    让科研力量冲出“围墙

  陕西是科教大省,拥有100多所高等院校,上千家科研机构,110多万科技人员。长期以来,强大的科研力量大多“关在大院大墙里”,从研发到生产,基本在一个闭循环中运行,难免造成科技与经济的分割。

  针对这种情况,《十项措施》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领域,建设中介服务机构。

  一年多前,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资产管理公司、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创办“中科创星”孵化器;同时,他们出资100万元成立西安中科利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中科创星”孵化器的运营。在这里参与孵化的企业,可以利用中科院西安光机的资源解决技术上的问题;而在投融资方面,西安光机所先后联合西安高新区和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西科天使基金、西科种子基金也能为这些“小巨人”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大型企业向高校部署科研项目

  长久以来,科研与企业脱节,是科技成果转化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十项措施》中的第一条就是: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建立产学研示范基地。其中要求,鼓励大型企业面向高校部署科研项目;鼓励科研院所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大型企业,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此外,《十项措施》还提出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300万元奖励;设立10亿元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规模超50亿元子基金20只;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校企创新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业公寓、创业交流平台等“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对其建设成本、办公房租赁等给予30万元的补贴,并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省内成功转化的企业,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不超过300万元的后补助。

  职务发明收益70%归研发人员所有

  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增加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等指标的权重。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发明成果,其企业转化所得收益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果转化奖励资金,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