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10.2014  13:11

昨日,省政府印发全新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将停课。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新预案”更细化

三个等级 三级预警

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较之以往分类更加细化,措施更加严格。根据污染天气区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将我省划分为三个区域。

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

陕北地区:延安市、榆林市。

陕南地区: 汉中 、安康、商洛市。

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区)Ⅲ级预警;将发生连续3日300

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

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同时将发生连续3日300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

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运

Ⅲ级应急响应须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未配置脱硝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限产;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 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停驶3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每日2次;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前提下(气温0℃以上时),市容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冲洗作业频次。

Ⅱ级应急响应

停驶50%公务车

Ⅱ级应急响应须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 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 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停驶50%公务车。

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温度零下时除外)。

I级应急响应

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I级应急响应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更为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各级教育部门督导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各级公安部门督导社会车辆在 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各级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 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暂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