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8.11.2014  11:28

        (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5日在西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