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院司法透明度在中国社科院排名中列全国第七位

27.01.2016  11:13


   西安网讯 (韩涛 杨天泽)今日( 1月2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收案42.59万件、结案39.46万件,其中刑事犯罪审结一审案件2.33万件、判处罪犯2.86万人、有力推进了平安陕西建设。同时,民商事纠纷审结一审案件23.05万件,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让“权力清单”在阳光下透明

  2015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并完成33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5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新选任人民陪审员628名,采取事实审、法律审分离方式审理案件309件。

  不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委员结构,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使省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数下降15%;推行审判管理监督全程留痕,规范院庭长管理权和监督权;出台独任法官、合议庭“权力清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

  在此基础上,省高院还深化院庭长直接办案机制,三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占比达到29%;开展“院长开庭直播月”活动,50名院长开庭审判、网络直播,取得良好效果。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达1391万条、裁判文书25.4万分、执行案件信息13万条,直播庭审2754场次,省法院司法透明度在中国社科院排名中列全国第七位。

   诉讼服务“一站”办理 实现诉讼权利“零障碍

  “人性化设计,全方位服务,努力提高法院工作亲和力”,这是陕西高院始终坚持服务群众的需求导向。近年来,陕西高院不断健全诉讼服务体系,改造升级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投诉等12项功能,做到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

  同时,完善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催办、联系法官等服务2.12万次;建立网上预约立案、病残人员上门立案机制,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499万元,力求实现诉讼权利“零障碍”。省高院还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专家和高校师生代写诉状,心理疏导、协助调解、探索诉求服务“多元化”供给,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升法院工作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