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表彰陕南移民搬迁先进 安康获奖600万元

04.12.2014  01:17

    2013年,在陕南三市28县区和省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陕西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省政府决定拿出5100万元,对其中的先进市、县(区)进行表彰。

    陕西省自2011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以来,经过三年多努力,工作逐步向以安置房建设为重点,同时注重完善集中安置点大配套设施、培育集中安置点周边产业、扶持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和开展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管理迈进。

    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省政府对荣获一等奖的汉中市、安康市政府各奖励600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商洛市政府奖励500万元;对获得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区)的南郑县、西乡县、宁强县、留坝县、镇巴县、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石泉县、宁陕县、平利县、汉阴县、丹凤县、山阳县、洛南县、商南县、镇安县等17个县(区)政府,各奖励200万元。(记者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