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陕西省贫困家庭普高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

16.02.2016  07:10
 

  记者14日获悉,为实现陕西省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陕西省委省政府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结合陕西省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现行省级标准下360万贫困人口脱贫,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全部脱贫摘帽。

   贫困家庭普高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

  从2016年起,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仍有困难的,再由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资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扩大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无劳动能力参加新合疗政府全出资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县,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救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行临时救助和补助;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立三级医院(含部队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实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每个城镇贫困家庭确保有套房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低保标准增发补助金。对城镇贫困居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城镇扶贫工作的统筹规划,脱贫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街道和社区。在民生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基础上,实现城镇贫困群众有房住、有工作、有医保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居民应保尽保;把城镇贫困户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加快棚户区改造力度,确保每个城镇贫困家庭有套房;创造就业创业条件,使每个城镇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每个城镇贫困居民都纳入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

   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制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制”;2016年出台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提高脱贫指标权重;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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