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到2020年确保每个城镇贫困家庭都有一套房

15.02.2016  10:55

  今年起,我省从学前一年的贫困家庭幼儿到在校贫困大学生,都将获得不同程度的生活补贴或助学补助。

  《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日前对外发布,详细公布了“十三五”我省脱贫攻坚的核心“攻略”。

   2020年360万贫困人口脱贫

  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现行省级标准下360万贫困人口脱贫,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全部脱贫摘帽;到2018年,延安市率先在革命老区实现整体脱贫。

  鼓励企业优先招收贫困户子女

  加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在高校和高职开设扶贫特色产业培训班,免费培训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鼓励驻地企业优先招收本地贫困户子女就业。

   从学前一年到大学都有补助

  从今年起,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仍有困难的,再由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资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大病保险制度向贫困人口倾斜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救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临时救助和补助。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每个城镇贫困家庭都有一套房

  意见也对城市贫困人群提出脱贫对策,提出要健全低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居民应保尽保;把城镇贫困户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加快棚户区改造力度,确保每个城镇贫困家庭都有一套房。

  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资费补助、小额信贷支持等。

  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制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察制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要提出追责建议,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制”。

   节盘点

   我省高速免费2.56亿

  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 实习生 崔梦颖)春节期间(2月7日至13日),我省高速公路流量达到670.26万辆,较上年同期增长13.37%。其中小型客车流量646.75万辆,较上年同期增加14.27%,小型客车减免通行费25611.42万元。春节期间,发生突发事件73起,其中交通事故38起,集中发生在2月10日、12日、13日,主要分布在绕城高速,包茂高速西镇段、西铜段、西延段、延靖段,福银高速蓝商段,沪陕高速商界段,京昆高速西汉段、西禹段,连霍高速西渭段。

   陕西零售额233亿元

  华商报讯(记者 李王艳)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春节黄金周全省实现零售额233.4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商品零售实现209.5亿元,同比增长10.7%;餐饮收入实现23.9亿元,同比增长11.5%。

  数据进一步显示,黄金周期间西安市实现零售额132.2亿元,同比增长10.7%;安康、汉中、杨凌、宝鸡、商洛、铜川、延安、咸阳、渭南和榆林实现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5%、13.1%、12.5%、11.5%、11.5%、11.3%、11.1%、11%、9.4%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