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近3万人 仅16人再犯

06.12.2014  11:00

  记者今天(12月5日)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止今年10月底,陕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647人,累计解除矫正14278人,在矫人员15369人,无脱管漏管,再犯罪16人。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俊昌在会上介绍说,陕西自2010年5月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全面开展。截止2014年10月底,陕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647人,累计解除矫正14278人,在矫人员15369人,无脱管漏管,再犯罪16人,再犯罪率为0.05%,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目前,陕西已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34个,在建34个。今年年底前,陕西一半以上的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并正式运行,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各县(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

  安东要求,要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区矫治工作,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纪,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推进科学施矫,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分段教育和分类教育相结合、心理矫正和行为矫正相结合,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要强化社会帮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让他们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安心在社区接受教育矫正,无障碍地融入社会。

  安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舆论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