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六项改革 落实十大举措 我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发展驶入快车道

28.10.2014  15:06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切实履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坚持以“规范管理、服务社会”为主线,以“等级评估、升级晋档”为抓手,以“依法监管、清理整顿”为重点,提出并有效推动了社会组织管理“六项改革”、“十大举措”,努力打造西部社会组织发展高低。

  一、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展开直接登记工作。降低门槛,重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推动登记数量的大幅增长。按照科学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推动一业多会,做好异地商会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主动公开服务承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工作流程,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2、不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区创建指导,加大对创新示范区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幅射带动全省。在已有八个示范区基础上,培育一批新的“省级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布点扩面,推动在更广范围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二、推动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

  3、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鼓励各级开展购买服务,建立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保障机制。安排福彩公益金培育各类公益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发展和支持孵化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支持,落实省市项目配套资金。建立项目资源储备库,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准备。

  三、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4、落实政社脱钩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一方面全面完成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后续监管审批,严格规范现职和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行为。另一方面尽快与发改委联合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推动落实政社脱钩,开展专项行动,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动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政府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责权限。

  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5、大力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简化程序,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注册登记或采取备案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拓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自治、共建和谐社区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三社联动”的发展格局。

  6、全面加快孵化基地建设。推动各市及市辖区2015年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三年内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孵化基地。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用福彩公益金对各地孵化基地按建设规模、孵化社会组织数量给予资金支持。依托高校建立一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

  7、推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鼓励同类型、同行业、同领域、同地域的社会组织成立自律性联合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和服务。积极争取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建立相对独立、统一协调、力量匹配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地市一级确保有独立的登记管理机构,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县区一级确保至少1名专职人员。鼓励各地按照简政放权的思路,推动成立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集中精力加强顶层设计、政策创制和执法监察。

  8、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法人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库建设,推动实现管理信息数据化和网络化。全面升级“陕西社会组织信息网”,打造成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经验交流和网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通联站,设置直报点,建立健全信息宣传网络,加强政策创制、典型交流和发展成果的深度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科学监管健全评估机制

  9、着力加强监管和执法监察。健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换届报批、信息公开以及信用管理制度,让社会组织接受全社会监督;强化年度检查,实行报告制度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落实分类监管,实行按部门、按类别年度财务轮审制度,加强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动态监管。加强执法监察,设立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平台。调整力量,强化培训,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

  10、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2015年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评估推进年。严格评估标准,建立完善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对象、内容、程序、方法及等级管理。规范评估程序,逐级成立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完善实施方案,组建专家团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广泛宣传,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