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拟调整驾照审验等105项行政审批事项

30.12.2015  10:20

  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昨天下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规范房地产项目审批及取消调整第四批行政审批有关事宜。调整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昨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岳华峰主持召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据了解,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以来,我市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7项。同时承接中省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104项。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省要求,我市在认真梳理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基础上,决定出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这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29个部门共计105项,其中取消49项,下放21项,调整管理方式的32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3项。调整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这一项目,将下放至区县公安交警大队这一级别进行审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也将委托下放至区县质监主管部门实施。

  另外,根据相关方案,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流程,从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这四个阶段进行并联审批。每个阶段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统一告知房地产企业审批结果。目前,这一审批流程方案还在不断完善中。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