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不顺风 非法营运面临3-10万处罚

25.08.2015  11:00

  谎称顺风车,回家路上捎人,实则是非法营运。司机面临3-10万的处罚。

  前天新城交管站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在西五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银色比亚迪轿车走走停停,司机不断挥手招揽路边候车的乘客,到革命公园时把一名女士叫上了车。

  此时,稽查人员分别对乘客和司机进行询问,乘客证实自己要去武警医院,司机说给15元即可。司机的回答却说是自己要回家所以捎个顺路的,但当执法人员问他家在哪时,司机说在灞桥洪庆。“这顺路吗?”一看自己不能自圆其说,司机承认自己非法营运。随后,稽查队巡查到尚勤路口时发现,一辆车身上印有驾校字样的轿车揽客,经查乘客要去青龙寺,司机要价25元。目前两辆车都被依法暂扣。

  稽查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30000元-100000元的处罚。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黑车投诉举报电话029-8742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