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苏新泉副厅长在省级预算编制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17.07.2015  11:57

编者按:7月9日,省财政厅召开了2016年省级预算编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新泉同志进行了改革动员。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精神,2016年省级预算编制要在推进零基预算、扩大预算公开、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了便于大家掌握、理解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精神,现将苏新泉副厅长动员讲话材料予以刊发,供省级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参考。

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苏新泉副厅长在省级预算编制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5年7月9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省级财政预算编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安排布置2016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近年来我省省级预算改革简要回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我省预算编制坚持改革、创新、务实,重点开展了预算公开、细化预算编制、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预算公开范围继续扩大。 2013年起,除涉密单位和个别特殊部门外,省级单位全部向人大报送了部门预算草案,并在批复预算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二是预算细化程度得到提高。 2015年政府预算按功能科目编制到了款级,部门预算更是按经济科目编制到了最末一级,预算支出更加细化准确。 三是清理整合存量资金力度加大。 近年来,我们坚持对省级部门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对财政专户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结余较大的项目予以清理收回,对实户资金结余较大的单位也逐一进行了清理,建立了存量资金清理统计制度。今年1-4月,我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进度居全国第一。 四是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台账体系逐步健全。 今年4月,对省级工资发放进行了规范,所有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重新进行登记审核,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继续实行工资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调整为单位自行发放工资,强化了人员管理,调动了用人单位积极性。 五是“三公”经费大幅压缩。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2015年省级单位“三公”经费共编列4.14亿元,较上年下降10.6%,已经连续4年压缩幅度在10%以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也进一步得到压减。 六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强化。 将政府购买服务列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在政府采购实施中严格坚持了“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原则,使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执行紧密衔接。 七是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全面实施。 在2014年已全面应用专项资金项目库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提前征集项目,实现了早编专项资金预算,并把项目库安排结果与财政资金的预算下达挂钩,“项目不进库,不下达预算”,切实发挥了项目库的作用,我省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八是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深化。 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要求编报绩效目标和事前评审报告,夯实了绩效评价基础,促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九是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印发了《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内容和程序作出了规定,使预算编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总的来看,近年来省级预算编制正逐步走向规范,财经纪律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的结果,与省人大、审计厅的帮助、监督和指导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省财政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省级预算管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要看到,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大,结构调整压力大,社会风险压力大,应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发挥好财政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的作用。同时,新预算法实施也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财税改革更为紧迫,任务更加艰巨。与这些要求相比,我省预算管理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预算的计划性不够,与实际执行脱节。 一些重大政策、事项还没有形成稳定的运行机制,部门的许多事情“一事一议”、临时议事多,着眼当前多,放眼长远少。有的部门确定的重大事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也没有列入本部门、本行业的规划,而是在执行中临时提出来,要求追加预算。一些行业的宏观规划与预算不够衔接,导致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缺少安排公共资源的中期规划和对多年度总量平衡的谋划,影响了财政的可持续性。

第二,专项资金长期固化,政府统筹力度较弱。 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较多,以及财政支出“只分增量,不分存量”的做法,使得专项资金拨款基数固化,专项资金多、散、小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一些领域存在“钱等项目”、“敞口花钱”、撒“胡椒面”等问题。此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存在交叉重叠,专项资金之间也存在交叉重叠;在企业改革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支出安排,公共预算也有安排。这些固化安排的资金,不利于省委、省政府统筹使用各项资金,有些还造成重复安排或浪费。

第三,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下达周期过长。 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政府预算应按功能分类编制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编制到款级科目。同时,各类专项资金预算应于人代会后60日内下达预算。目前,由于专项资金年初未细化到明细项目,我省报送人代会审议的预算只细化到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经济分类预算尚未编制。预算下达的周期也较长,个别部门习惯于人代会后才部署年度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间较晚,造成专项资金执行慢、结转多、资金效益不能及时发挥。有些资金要到下半年才能分配下达,资金闲置近半年时间,有的项目预算到10月份还下达不了,财政资金时效性较差。

第四,收支编制不全面,部门综合预算未建立。 有些部门只重视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编制,对部门其他经费来源形成的收支往往不列入预算。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以及单位其他自有资金形成的收支等在预算中反映不全面,致使“预算之外还有预算”,单位难以统筹安排所有收支。此外,还有一些部门对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房租收入、收费收入等,没有按规定编入非税收入预算,形成不少“账外账”,个别单位还存在“小金库”,亟需予以规范。

此外,根据审计等部门反映,在省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规支出、超预算支出、预算公开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有些还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预算改革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上述这些问题,相互交织,直接影响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制约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领会预算管理改革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2016年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年份,2016年要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目前,社会各界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期望值很高,省级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下大力气,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要深刻理解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预算是现代国家治理制度的基本内容,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建立和完善现代预算制度,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两大特征。 全面规范 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主要是政府所有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国家资产和负债情况要通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管理和控制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 公开透明 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也是财政效率和安全的客观需要,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是把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重要制度保证。主要是政府要向社会全面公开机构职能、预算制度、编制程序、收支安排、执行结果等信息。预算公开透明是这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能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推动其他各项改革的作用。因此,省级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要以预算公开为引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约束力,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二是深刻理解深化预算管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各级财政收入增长呈现良好势头,特别是2004年我省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省级财政收入连年高幅增长,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各部门支出也大幅度增长。由于支出增长速度较快,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增长需求越来越高,支出管理粗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已经逐步显现。近年来,在全国经济增长回落的情况下,我省经济发展也受到较大影响,今年一季度全省GDP增幅为6.9%,低于全国平均增幅7%,为近20年来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表现在财政上,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4.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7个百分点,按序时进度,预算收入短收近80亿元。我们预计,受整体经济走向和相关税制改革影响,今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将稳中趋缓。也就是说,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十分突出。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尽快、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向深化改革要动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管理各项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三是要深刻理解省级预算编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今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16项任务,这16项任务包括: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结转节约资金管理,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上述16项改革任务,每一项都有具体的目标和落实措施,涉及面很广,利益调整大,改革任务艰巨。省级部门作为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主体,要充分理解、全面掌握省级预算编制改革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把部门工作、行业规划、事业发展与预算编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务实、积极作为的态度推进各项改革。

三、明确2016年省级预算管理和改革的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九项改革:

(一)推行零基预算改革。 按省委常委会要求,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实行了零基预算。2016年的任务是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核心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切实打破专项资金预算基数。具体做法,就是由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执行情况,提前征集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或者组织测算分配,在9月底前确定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和金额。至10月底,拿不出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专项资金,2016年该专项资金暂不安排,其资金全部压减。对于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市县的专项资金,省财政厅还要进行项目集中审核,对通过集中审核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财政予以保障;对未通过集中审核的专项资金,退回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整、完善后再予以审核。今年起,先在省级专项资金中选取20--30个按项目分配的专项资金,开展项目集中审核试点,今后要不断扩大试点,逐步实现财政评审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制度的全覆盖。

这是专项资金管理上的一个大的变化,各部门一定要重视,到了10月底,没有具体项目和分配方案的,在报人代会的预算草案里就调减相关专项资金支出。个别部门往年资金分配较晚,反馈原因总是说分管省领导还没有审定,其实不是分管领导没有定,是部门前期工作没有做到位。这次时间界限规定清楚,到了10月底,专项资金再拿不出具体支持的项目,那责任就在于主管部门。

(二)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部门预算是各单位业务工作计划的财务体现,涉及省级每一个单位,与单位的日常运转和履职尽责息息相关。完善部门预算,主要从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和建立部门综合预算两个方面入手。

从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讲, 就是要根据预算标准和实际需要编制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涉及个人支出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支出,要据实测算,足额保障;对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购置费等支出,要合理测算,确保运转需要;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要精打细算,按规定在限额内编列预算。对部门预算编列的项目支出,各单位应结合职能职责,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提高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划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逐步取消项目支出中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的支出。对2016年省级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要逐一审核,重新确定,确保充分体现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事业发展需求。此外,要进一步细化支出功能分类预算,重点解决预算中“其他支出”科目数额较大的问题。一些部门对预算编制敷衍了事,在编制科目时几乎全部选择本行业大类下的“其他支出”,过于笼统,今年要重点审查,予以纠正。

从建立部门综合预算讲, 就是要编制部门全口径预算,使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资金,都通过“一本预算”予以反映。除了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等财政拨款之外,各单位安排使用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各类资金结余结转、其他自有资金等,都要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安排。专项资金安排用于省级部门使用的项目,也要在年初列入部门预算予以反映。从2016年起,无论资金来源是什么,对年初没有列入部门预算,在执行中自行安排支出的,经审计或财政检查发现,一律视同违规支出。执行中确需调整安排的,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大力推进预算公开。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 2011年率先在地方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2013年实现了省级机关全面公开,2014年实现了全省县级以上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这些成绩,得到了中央和社会媒体的肯定。但刚才也讲了,我省预算公开还存在着单位主动性不强、预算不够细化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6年要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通过什么来体现,重要的一项指标和内容就是落实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要求,2016年要在预算公开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 2015年省级部门支出预算已经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2016年要进一步公开到具体的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项目支出的名称、用途、金额等信息。“三公”经费支出也要按基层单位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开支项目。 二是将预算公开的范围逐步拓展到财政预算管理政策。 包括财税政策、预决算管理制度、预决算编制程序,省财政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省级各部门自行制定的经费管理办法等各类财政预算管理政策,不涉密的都要向社会公开。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产占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等信息的公开。 2016年,省级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列情况,对相关采购实施的过程以及相关合同、验收报告等,要及时予以公开;要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公开本部门行政事业资产占有情况和政府债务余额情况。通过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促进预算管理透明,倒逼各部门规范支出管理。

(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的财力保障,对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全省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进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年要在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上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严格专项资金设立程序。 目前,专项资金设立随意的问题非常突出,有的部门习惯于承担一项工作,就要求设立一个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种类增长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部门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定”的设立程序,明确申请设立的条件,从严控制专项资金的设立。省级各部门不得在其他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中对设立专项资金事项作出决定。对现有已确定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也要实行目录管理,一般按3年期限设立,每年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细化的情况,按零基预算原则,确定当年实际预算水平。对于2016年需新设立或到期后需重新安排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在2015年9月底前,按照财政部门新设专项资金的程序和格式要求,向省财政提交新设专项资金申请,省财政厅依据财力状况和我省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审核后,对拟新设或拟保留的专项资金报省政府批准。

二是要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对按照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应选取客观因素,确定合理权重,提前测算,尽早下达。 对按照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 应明确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范围和条件,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切实发挥项目库的支撑作用,从严从细审核项目情况,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进行管理,不纳入项目库的,不安排项目资金。 对具有地域信息管理优势的专项资金, 要逐步下放省级项目审批权,减少项目审批层级,从项目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资金在年初切块下达,市县征集确定项目后向省级备案。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对于区域性的专项资金和单位项目投资量较小的专项资金,由基层定项目,能够充分调动“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积极性,省上部门在分配资金的时候指定好用途和范围,资金下达后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就行了。这一点,主管部门一定要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按照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管理方式进行合理的确定。

(五)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目前财政资金使用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存量资金较大,资金应用的时效性难以发挥。2014年年底,仅我省各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就达到1400多亿元,占全省当年支出的三分之一还要多,全国数字更高,影响了资金使用时效性。因此,国务院从去年到今年,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对我省存量资金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省财政厅也布置省级单位和全省市县,对存量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和自查,对部分单位多年结转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收回,已经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重视。1-4月,我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国地方排名第一,工作力度非常大。但目前,全省仍然有500多亿元存量资金趴在账上,盘活存量资金的任务仍然很重。

2016年,要继续做好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 一是 对省级财政安排给各单位的,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要坚决予以收回,由省政府统筹安排; 二是 对结转结余资金常年居高不下的部门,无论结转了几年,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回预算。同时,对结转比较大的部门2016年不仅不安排新增支出,还要按一定比例核减其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三是 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由省财政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是 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除上级下达的确需进行政府采购的专款外,9月份以后不再下达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已经批复到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在当年年底前未能启动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要予以收回。 五是 要加快项目预算的下达进度,部门预算项目要在人代会后20天内批复,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到省级部门的,要纳入部门预算批复,专项资金分配到市县的要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对项目预算下达后,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省财政厅实行动态管理,按一定比例进行整合,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或新增支出。

(六)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6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要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要整合各类资金,把“零钱”统筹为“整钱”,重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要项目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从省级单位来讲,2016年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加强资金统筹使用:

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在2015年将水利建设基金等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5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项目,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统筹使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二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要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2016年调入比例不低于20%,2017年调入比例要达到25%,2020年要提高到30%。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

三是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 要取消“收支挂钩”政策,改革专项收入“专收专支”办法,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权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政策。改革后,这些收入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分配,不再与收入挂钩安排相应支出,相关领域的支出由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保障。今后,新出台的非税收入政策,一律不得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内容。

(七)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规划管理改革。 编制中期规划,就是要增强年度预算的前瞻性,实现预算跨年度平衡。按中央要求,省级今年要启动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省级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有关工作。 在收入方面, 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未来3年财政收入规划,税务、人社、国资以及其他收入征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规划期收入预测。 在支出方面, 省级各部门要以2015年为基期,围绕中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科学预判2016-2018年分管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省级预算安排、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统筹研究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按照政策要求,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具有约束作用,没有编入三年财政规划的支出项目,年度预算不予安排相关资金。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未来三年有重点支出项目和专项支出的,都要认真编列财政支出规划。要注意的是,三年财政规划不是三年预算数字的简单堆砌,要带有战略性、放宽视野,兼顾近期和长远,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避免政策“碎片化”。

此外,从2017年起,按省政府要求还将推动省级单位编制“部门规划”,部门规划也将与部门预算相衔接,对年度部门预算进行约束。因此,各部门在配合省财政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过程中,要熟悉情况,尽快了解政策目标,为明年编制“部门规划”打好基础。

(八)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各部门要在保障重点支出、民生支出的同时,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机构编制,从严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量。在此基础上,继续按“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要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批复,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在严控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省级部门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支出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等因素,必须在当年增加安排的支出外,各部门一般不得申请追加预算。当年确需增加的支出,也应首先从部门未执行完的项目预算和存量资金中解决。

(九)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要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要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清理无效、低效专项,防范财政风险,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导所属单位开展部门支出整体评价。省财政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通过绩效评价实施以及相应的绩效分析,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健全退出机制,弥补政策不足,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绩效,提升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为了促进提高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我们连续两年开展了对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绩效综合评价,今年,经过评价,省级部门得分最高83.07分,最低44.44分,平均得分69.89分。按照评价办法,我们对优良等次的(70分以上)共62个部门进行通报表彰。过一会儿,常艳玲局长还要宣读表彰通报。借此机会,我也向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单位,表示感谢和祝贺!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对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自评项目进行财政再评价,继续对省级部门年度预算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要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同志们,上面强调的九项工作,是2016年预算编制的重点,是汇总编制好政府预算的基础,时间紧迫、责任重大、要求具体。希望大家讲政治、讲大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尽快向单位领导班子通报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改革和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省级预算改革取得新成绩,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做出更大贡献! 我相信,省级各部门有能力、有水平、有觉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落实好2016年各项预算管理改革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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