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多措并举进一步把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引向深入

12.12.2014  18:42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自9月份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100%的要求,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针对进展不平衡,检查不彻底,整治有盲区的现象,各级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把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

一、全方位促进,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各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总局关于“四打击四规范”的有关要求,对前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拾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把“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使食品安全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最终形成食品安全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 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和流通环节星级评定。制定并完善各种经营业态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重处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流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当前制约食品监管健康发展的瓶颈,积极督导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物中毒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以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二、运用整治成果,提升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四小”的纸质和电子监管档案,研究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 一是 真正提升一批。 对有许可条件的,一定要及时进行审核,核发生产、流通、餐饮许可证。 二是真正规范一批。 对达不到许可条件,但能守法生产经营,经整改规范后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要及时审核,核发登记、备案证书。 三是真正淘汰一批。 对达不到食品安全基本标准,不具备许可、登记、备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各级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大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三、深化整治成果,实现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规范化。进一步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向规范化日常监管过渡。 一是推行“告知性监管”。 将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让其真正懂得什么是违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推行“透明化监管”。 将政府食品监管的方式、程序、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的规定、要求、标准等,采取多种形式让生产经营者清晰了解、掌握,增加其认真遵守的自觉性。 三是推行“痕迹化监管”。 监管部门所有的监管活动都留下监管痕迹,记入纸质档案备查。 四是推行“信息化监管”。 认真维护食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时更新数据,对区域性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不断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和措施。(协调应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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