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食药监局支招保健品选购 不要轻信所谓专家义诊

11.03.2015  12:14

记者3月10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去年全省开展了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共抽取样品450批次,涵盖了保健食品全部28类功能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2.4%。

        通过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目前陕西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重金属超标和功效成分不合格方面:比如保健食品中铅、砷、汞等重金属超标(长期食用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损伤肝脏、肾脏),比如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化学药品(长期服用会给心脏病患者带来风险)……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针对如何选购保健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吴开昌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不要轻信上门推销、所谓专家义诊、电视电话购物、网络销售等方式销售的保健食品。同时,每位消费者应该明白,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作用,不可能替代药物。

        其次,选购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批准文号及“蓝帽子”标志,进口保健食品也不例外。没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不是保健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sda.gov.cn)上查询到产品批准文号、品种持有者、产品功能、原料等信息;

        再次,生产企业会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注明该保健品“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如果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技”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则假冒伪劣的可能性极大。

        最后,如果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医务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宣称产品有治疗效果的,也应谨慎购买。

        吴开昌同时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食品安全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热线,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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