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马来西亚旅游 酒店1.5米游泳池内溺亡

01.06.2016  05:51

  如果知道这次旅行会让他和妻子从此阴阳两隔,西安市民刘先生怎么也不会同意妻子去马来西亚。

  出发5天后传来死讯

  刘先生今年58岁,他说,妻子祝女士大他一岁。“5月中旬,她说有一个去马来西亚旅游的机会,价格很便宜,机会很难得。我本来不想让她一个人去,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出国,我不放心。不过她挺想去的,加上同行的还有一位我们小区的邻居,俩人关系也很好,我最终还是答应了。

  刘先生说,5月14日晚上,妻子跟随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的旅行团从西安出发,15日抵达马来西亚,“那几天,她每天都和我微信聊天。

  5月18日,刘先生没有联系上妻子,女儿小刘接到了邻居家属打来的电话,说祝女士在马来西亚出事了。刘先生赶紧和旅行社联系,当天晚上最终得到了确切消息:“那边的导游说,我妻子在马来西亚所住的酒店游泳池溺水,抢救无效死亡了。

  事发十多天后家属未成行

  刘先生说,5月19日,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来了两位工作人员,正式通知家属。

  “我想不通,我妻子会游泳,怎么会在酒店的游泳池溺亡?那个游泳池的水仅1.5米深,溺水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对于我的疑问,旅行社方面说,需要到马来西亚之后,找当地警方调取监控才能知道。”刘先生说,随后他和旅行社沟通去马来西亚处理后事的一系列事宜,但进行得很不顺利。

  “一开始,他们说只让我们去一个人,可是我们是去处理丧事,一个人根本不行,他们说争取到两个人,我们还是觉得不行。再看他们安排的行程,晚上坐飞机去马来西亚,第二天早上到达,集中一天就要处理完后事,第三天返回。我是去送别爱人,这样的行程谁能接受?”刘先生说,因为去的人数以及行程等细节沟通不到一起,事发十几天了,他和女儿还是没能前往马来西亚。

  家属发现两份情况说明冲突

  华商报记者看到,在旅行社一位弓姓领队所写的情况说明里提到:“祝某参加水漾年花7日游,2016年5月18日在结束当日行程吃完晚餐后,入住吉隆坡希尔顿酒店,约18时去酒店游泳池自行活动,据酒店工作人员及团队客人仵某、张某介绍,18时30分发现祝某在游泳池中有异常,推测可能是溺水,于是与酒店工作人员一起将祝某救出游泳池外进行施救……19时许办完手续到达医院,20时10分左右医院通知,经全力抢救无效,祝某死亡。

  刘先生说:“看到这份情况说明后,我们家属希望第一时间联系当时在场的团友仵某和张某,但旅行社说,他们不愿意被打扰,而旅行社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里,仵某说她当时并不在现场,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经过。”旅行社自己提供的两份明显冲突的说法让刘先生更加怀疑,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据刘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设法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取得了联系,使馆方面了解此事后表示愿意为家属赴马来西亚开辟绿色通道,以及提供法律援助。

   各方说法

  旅行社:正积极处理,家属还没提供签证手续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负责处理此事的副总经理宋先生。谈及此事,宋先生表示,事发后,旅行社一直在合理、合法、积极处理此事,目前家属还未能去马来西亚,是因为家属还没提供签证手续。

  “家属希望通过同团的人了解事情经过,但是同团的一些人不同意我们提供电话,这属于他们的隐私;按照规定我们只能让一个人去当地办理后事,最后争取到7个人;我们已经为死者的丈夫和女儿加急办理了护照,即便如此,家属还是没提供办理签证的手续,我们也很着急,希望此事尽快解决,死者能早点回家。

  宋先生说,这件事情最终要解决,还是要到现场去,根据警方的鉴定结果,来判断旅行社是否有责任。如果旅行社有责任,将和家属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走司法途径。

  律师说法:旅行社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陈灏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就是说,旅行社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游客在旅游时发生死亡事故,旅行社应根据过错的程度,负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陈灏建议旅行社和家属相互配合,积极解决此事,最终还是要通过保险来走理赔手续,家属如果对于理赔结果有异议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