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摩托肇事又持刀砍人 横山男子被判拘役三个月

17.06.2015  08:24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高羽珑)横山男子张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擦碰,并与对方及围观群众发生争执。借着酒劲,男子从附近超市取出一把菜刀,挥舞着冲向人群,幸亏被路过民警控制。日前,张某一审被判拘役三个月。

  6月4日下午5时许,横山县长安东路上行驶的车辆非常多,两辆摩托车发生了擦碰。“你干什么,眼睛瞎了。”回想起事发时的场景,目击者王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王先生说,驾驶一辆摩托车的男青年下车后浑身酒气,情绪激动,骂着脏话,与另一位驾驶员发生激烈争执,并冲上去撕打一名对其行为不满的围观青年。

  让王先生等人意想不到的是,男青年被拉开后,冲进路口一家超市拿来一把菜刀,在街上边跑边喊“站住,过来,过来”,围观路人纷纷躲避。男青年跑了不远便瘫倒在地,路过此地的民警王喜栋、武立趁其不备夺下菜刀,并和赶来的民警将该男子控制。经查,该男子姓张,持B证,事发时,所驾驶摩托车无手续,体内酒精含量则高达149.72mg/100mL,属醉驾。张某不仅醉驾且持刀欲伤人的行为,情节非常恶劣,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华商报记者昨日从横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案件已经过审理,张某因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拘役三个月。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