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均获5.5万元补助

19.11.2016  13:33

  陕西近日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补助资金由以前的按户补助调整为按人补助。调整后,搬迁贫困群众人均可享受政府补助5.5万元。

  具体标准为:集中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按照政策规定:搬迁贫困群众建房面积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群众自筹资金额人均不超过2500元。对搬迁对象中的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两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由县级政府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负责建房,纳入迁入地敬老院、养老机构等集中供养;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提供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费住房。

  省移民扶贫搬迁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高刚强:“一方面补助标准大幅提高,第二个补助方式更加精准了,第三个贫困户的自筹资金大幅减少,总的来说,补助相当于翻了一番,用时又要求,搬迁以后其他的教育、医疗、就业等脱贫政策继续惠及这些搬迁群众,要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如期脱贫。”(记者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