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县区事业单位首次定向招聘残疾人

03.02.2015  15:42

 

      近日,安康市人社局、市残联联合发出《关于县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将在今年首次为县(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20名,这是我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招聘对象为  具有安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毕业生(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评定标准的,不得参加招聘)。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招聘方式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考察)方式组织招聘。由各县(区)拟定《县(区)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及时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的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真正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认真学习促进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简单管用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开展招聘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安康市残联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