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启动

16.12.2014  12:33

  12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和核查工作。检查组将用一周时间,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拆除和生态恢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今年3月,有关媒体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乱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情况进行了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中央、省委高度重视。通过排查和向社会公示,西安市共排查出202栋违法建筑。目前,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整改或没收,占用的田地、林地正在恢复原貌。此次检查分为检查组和核查组两路同时进行。检查组重点检查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生态恢复、相关责任追究、遗留问题处理等情况,收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核查小组将对违法违章建筑实地核查,对应拆未拆、没有统计到的违法建筑情况进行记录。

  吴前进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对每栋违法建筑逐一检查,形成切实有力的执法检查报告,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张道宏代表省政府汇报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并就配合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表示,将根据此次执法检查反馈情况,不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保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