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意见昨出台

18.03.2015  11:45

2015年备受关注的西安义务教育入学意见昨天出台,在重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明确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严格执行“四证审核”政策。同时新近规定在城六区户籍交叉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对于开发区落户子女及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等特殊人群的入学问题,今年首次有了政策落地。

公办初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办理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由区县教育局做入学派位,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昨天西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处长田征在西安市教育局 新闻 通气会上说。

田征介绍,今年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规定,西安市本区县内,户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户籍,需回西安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对于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明确: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四证

田征介绍,西安市去年接收了21.5万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西安就读。西安今年为规范和引导有序流动,严格按照我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实施“四证”审核,“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城六区户籍交叉务工子女户籍地就读

随迁子女入学将“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今年特别明确,为杜绝盲目择校,对于在西安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西安不搞总量控制

田征表示,有入学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在政策公布之日起,就可提前着手,做好“四证”的相关准备工作,相关入学手续,家长可向相关区县教育局咨询。与国内其他大城市比较,西安的准入条件还是较为宽松的,今年没有提高门槛,也不会搞总量控制。

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在居住地学区入学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今年在义务教育入学中注重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入学的同时,今年明确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注册入学。在 陕西 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将切实完成好当地政府交办的辖区义务教育入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