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学校“小升初”阶段评价5月30日统一进行

18.03.2015  11:45

陕西 传 媒网讯(记者 郭妍 邓月娟 雷魏添)3月17日,2015年西安市小升初入学政策发布,公办学校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民办学校仍将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小学生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在5月30日统一进行。

公办入学: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2015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项法规政策要求,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办理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教育部门要求,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积极做好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条件子女的入学工作。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民办招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进行,不出现“奥数”内容

2015年西安市民办初中招生,按照“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与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

招生范围原则上为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具体时间为4月10日-15日。小学生六年成长过程评价在5月15日前进行。将按照《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以《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赋值。小学生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在5月30日上午9:30-10:50统一进行,时间为80分钟。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70%,阶段性评价权重占30%。综合素质评价结论以A、B、C、D梯次等第形式呈现。评价内容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价,强化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价,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将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120%的学校不再实施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过程,依照《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反映的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情况实施录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结论及录取过程需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各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名单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同步公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凡符合西安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

民办学校招生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正式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费用标准执行。

目前,各区县正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方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实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