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18.12.2015  07:18
 

  12月16日,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暨全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榆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举行,榆林市市长尉俊东为市民解建平和米锦霞夫妇颁发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榆林正式落地实施。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卢勇,榆林市委副书记高中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钱劳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东,副市长艾保全等参加。

  榆林市是全省第一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市,第二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市,也是陕北地区第一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市,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尉俊东在致辞中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是榆林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迈出的第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全市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作配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快的节奏,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国土、住建、农林牧等部门要配合做好人员划转、资料移交、业务对接,保持工作连续性和专业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始终秉承“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做到权籍登记“一扇门”、流程再造“一张表”、数据整合“一张图”、成果运用“一个库”、服务群众“一本账”。市县要同步推进,市级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启动,县级的职责机构整合也已完成,明年元月起,各县要全面启动登记发证工作。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要进一步搞好顶层设计,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各县区顺利开局。同时,要利用广电、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争取社会舆论和公众的最大支持与配合。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提高资源资产利用效益和社会管理效益,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还可以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