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部署开展旅游景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2.09.2014  18:15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全省各旅游景区将迎来新的游客高峰,为切实加强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省公安消防总队结合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从9月22日至2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检测、保养、维修情况,防火档案建立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员工掌握“四个能力”情况。重点查处旅游景区(点)损毁、埋压、圈占和挪用消火栓、消防设备和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为深入开展好旅游景点火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活动,总队要求全省消防监督干部要在节前,放弃休息时间,采取一切可行举措,本着“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及时查找火灾隐患、充分做好部署防范”的思路,在认真研析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基础上,及时协调旅游、工商、安监、文物、公安等部门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组,采取专业部门督查与旅游企业自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旅游景区、景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消防知识“走景区、进景点、讲消防”活动,要在游客集中游玩、居住的区域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在酒店客房中摆放消防知识宣传品、举办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班、由导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同时,要对旅游旺季期间举办的大型娱乐和群众性活动场所,提前介入,全程监控,跟踪检查。同时,要求各地结合长假特点,在大型活动场所、景点景区、商场市场、交通枢纽站等场所,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消防宣传在游客中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