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22.09.2014  18:18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队结合工作实际,紧抓重点环节落实,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超常举措,不断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2个县区、12个行业部门强势推进。5月28日,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后,支队立即向榆林市政府和公安局领导汇报。市、县两级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到政府工程。5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陆治原主持召开第五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当前消防工作,建立完善了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6月3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公安局相继制定出台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15次,研究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战役工作。市、县(区)公安、教育、卫生、民政、住建、粮食、旅游、国资、广电等12个职能部门分别制定下发文件、开展行业系统重大火灾隐患自查。

  15支消防技术队,指导53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全市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用足查封、拘留、“三停”等高限执法措施,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和“三不放过”工作措施,支队和12个县区共成立15支“技术服务队”,对各县区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个进行核查认定,约请隐患单位负责人参与论证会,并主动提供技术服务,跟踪指导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53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消防部门共排查社会单位2251家,督促整改隐患2862处,实施查封10家,“三停”单位10家,处罚37起,罚款59.6万元,有力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5056个网格,1483个网格责任人齐参与。全市建立大、中、小三级网格5056个,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工作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长、网格员1483个,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派出所、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根据职能和分工,对责任网格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开展了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评估,对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73个派出所,564名派出所专兼职民警齐监管。全市发挥多警联勤工作机制,将“清剿火患”战役完成情况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绩效考评,不间断地对公安派出消防监督工作进行“面对面”指导。全市发动173个派出所,564名专兼职民警,126名治安和社区民警全员参与,会同所属区域乡镇、街道领导一并开展检查,坚持每日排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检查非重点单位258家,查处火灾隐患48处,处罚28起,有效改善了小场所和非重点单位监管难的问题。

  3级主流媒体,53家单位相继曝光助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平台,重大火灾隐患集中专项行动以来,支队在市电视台《零距离》栏目、市广播电台设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台”、在《榆林日报》、《榆林晚报》、华商报《今日榆林》新闻开设消防实时动态专栏,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持续曝光,5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相继上榜。目前,支队在中央级媒体《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刊播新闻和消防工作动态9条,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新闻2条;在国家级行业媒体《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刊发新闻6条,在《陕西日报》、《陕西省广播电视台》、《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刊播新闻22条;在榆林市电视台开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栏1个,播发新闻2条,在《榆林日报》、《榆林晚报》刊登专题 5个,新闻23条,在互联网《中国消防在线》、《陕西消防网》门户网、《陕西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刊播新闻850余条,协调联通、移动、电信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80余万条,为更好地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