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管理办法废止 西安将调研制定新条例

22.03.2016  09:48

  今天(3月21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了从1998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记者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经营和管理活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暂时没有影响。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  西安暂不受影响

  西安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牛跃虎告诉西部网记者,废除的这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该办法里关于暂住证等一些规定已经被取消,不再适应目前社会的发展。

  “西安市现行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是地方人大决议后实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除对于目前的西安出租汽车管理并无影响。”牛跃虎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除后,必然要颁布新的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会对现行地方条例有比较大的影响,相信新办法将很快颁布。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调研出租车管理条例

  据了解,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现行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滴滴专车让普通市民受益,就不能一味打压。专车合法化,还利于全民创业,缓解打车难。”在今年2月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西安市人大代表张士浩建议,尽快在西安落实专车合法化,让百姓尽早得到实惠,同时缓解打车难问题。

  近年来,许多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租车司机、西安市民都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向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将对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 (记者 李媛 彭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