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8日机动车尾号3和8限行

08.12.2016  07:03

西安新闻网 讯(西安日报记者 马昭 西安晚报记者 高乐)记者刚刚从市新闻办获悉,我市启动空气重污染三级应急响应。12月8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3和8禁止上路行驶。


12月7日10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我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截至12月7日14时,31家涉及应急工作的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应急响应启动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环保、气象部门联合有关专家再次进行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或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指挥部决定于12月7日15时,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执行《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6〕87号)及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


同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12月8日0时起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12月8日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