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今日限行机动车尾号3和8

08.12.2016  12:11

  7日,西安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下午,全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规定,西安市全市范围内对尾号是3和8的机动车限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认定的校车、抢险救援等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内)。

  12月7日10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西安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截至12月7日14时,31家涉及应急工作的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应急响应启动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环保、气象部门联合有关专家再次进行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西安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或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该指挥部决定于12月7日15时,启动西安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各相关成员单位将在严格执行《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6〕87号)及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

  另外: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市应急告字〔2016〕03号),2016年12月8日0时起执行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12月8日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相关信息请查询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xa.gov.cn )。华商报记者 肖琳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