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 将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08.12.2016  19:37

西安新闻网 讯(西安晚报记者 高乐 西安日报记者马昭)记者刚刚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升级空气重污染为Ⅱ级橙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月7日15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未来3日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随着污染物不断累积,空气重污染过程仍将持续,且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


今日(12月8日),我市空气质量多时段为重度污染,13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42,13个子站中,仅长安、高新、曲江以及小寨子站为中度污染,其余子站均为重度污染。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以下预警行动: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教育部门通知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做好停止户外活动准备工作;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准备工作;


环保部门通知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停止运行准备工作;市发改委通知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做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准备工作;


市政部门、西安城投集团通知各类供热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准备工作;工信部门通知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准备工作;


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通知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准备工作;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密切关注气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会商预测预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预测、预警结果,建议适时启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